商用燃气燃烧器具通用技术条件CJ/T 451-2014全文在线阅读

摘 要

本标准规定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以下简称燃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结构和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警示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商用厨房等使用,以符合GB/T 13611规定的燃气为能源,安装在室内、燃烧产物机械排至室外的燃烧器具。

6 要求

61 外观

燃具外壳应平整、光洁、易清洗,表面应无明显缺陷,标识明显、清晰。

62 密封性

燃气系统密封性应符合表1的规定。

 

63 热负荷准确度

热负荷准确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64 燃烧工况

燃烧工况应符合表3的规定。

 

 

65 熄火保护装置性畿

651熄火保护装置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

 

熄火保护装置性能要求

652熄火保护装置在763条件下耐久试验后性能应符合651的规定。

66 点火器性能

661压电式点火器

压电式点火器应符合CJT 393的规定。

662用电类点火器

6621点火性能

点火器连续动作10次,应全部点燃燃烧器,且不应产生爆燃现象。试验方法见771

6622耐久

772的试验条件下耐久试验后性能应符合662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