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人该了解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内容

摘 要

陈寿安备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于2014.8.27日发布,2015.05.01开始实施,是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和《高居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 年版)的基础上,经整合修订而成。中间有进行修订,目前现行版本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燃气专业遵从的《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规范内相关条文基本是按照GB50016-2006和GB50045-95(200

4  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

4.1  一般规定

4.1.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等,应布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宜布置在城市(区域)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带。当布置在地势较高的地带时,应采取安全防护设施。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平坦、开阔等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带。

4.1.2  桶装、瓶装甲类液体不应露天存放。

4.1.3  液化石油气储罐组或储罐区的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0m的不燃性实体防护墙。

4.1.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应与装卸区、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置。

 

4.1.5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和可燃材料堆垛,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10.2.1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