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车用气瓶安全管控探讨

摘 要

摘 要:本文根据笔者多年在车用燃气领域的工作观察、总结,整理出目前东莞市车用燃气气瓶存在的数项安全问题和提供相应的处理措施,供相关人事、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参考采纳。关

摘 要:本文根据笔者多年在车用燃气领域的工作观察、总结,整理出目前东莞市车用燃气气瓶存在的数项安全问题和提供相应的处理措施,供相关人事、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参考采纳。

关键词:东莞市 车用气瓶 安全管控

1 概述

2007年新奥燃气首次在广东省东莞市尝试充装30CNG出租车开始,截至目前东莞市已运营共计CNG车辆8000余台,由改装、原装出租车,改装驾校车,改装私家车,外地CNG车辆和160CNG单燃料小巴车构成近8年的CNG车辆运营,为东莞市的节能减排”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同时,CNG气瓶的安全问题初见端倪。随着市政府在公交运输行业大力推动“黄标车”更新换代,LNG城巴车截至目前运营共计700余台,LNG城巴车使用的LNG气瓶也将成为特种设备气瓶管控的重点和难点。同时,伴随用气车辆的增多,东莞市天然气加气站网络雏形形成,已经从城区向镇区快速扩展,市政府在建站政策方面的调整,市场竞争格局也初步形成,受此竞争环境因素导致的车用气瓶的安全问题也不容小欷。

2 气瓶管控的难点

(1)车辆气瓶到期不检测和办理假证件蒙混过关

2012年广东省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交通运输局和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车用燃气气瓶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东质监[2012]15)车用气瓶施行定期检验制度。车用气瓶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l9533—2004)、《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24162—2009)规定,在车用气瓶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l个月将车用气瓶送经省质监局核准的车用气瓶定期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对CNG气瓶、出租车气瓶投用后两年以内必须进行首次检验,以后每年检验一次……。”

针对上述的政策规范的要求,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管理的盲区。比如:出租车20085月份投入运营,20093月份车辆进行了油改气即加装CNG燃气系统。气瓶检测根据规定要求,20113月进行首次检验,20123月进行第二次检验,而东莞对出租车的使用年限是5年即20125月车辆报废(也有根据车况延期服役的不在讨论范围内),这就衍生出一个问题,20123月份气瓶到期需要检验,而出租车同年5月份就要报废,司机考虑到气瓶检测费用而不愿为两个月的有效期进行气瓶检测,节省开支。随之通过办理虚假证件企图蒙混过关,长期游离于气瓶合法监管范围之外。加之,东莞市多家天然气车辆充装公司的竞争格局已经基本形成,企业以经济利益为驱动,在这个监管盲区很容易违规操作,气瓶未安检也能照常充装的现象,造成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2)损坏报废车用气瓶的安全管控

2013428日东城一辆出租车发生白燃,整车只剩一具残骸,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74日凌晨2点,东城酒吧街一个“丁”字形路口时,一辆出租车被一辆无牌的宝马车拦腰撞成两截,车尾部位则飞出了二十多米远”,出租车车尾厢加装的气瓶飞得更远,则是直接飞到了小区绿化带里”;79日,一辆载有乘客的出租车在行至莞城博厦右桥下面时,发生自燃事故,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根据《关于加强车用燃气气瓶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东质监[2012]15)的规定,经检验报废的车用气瓶,检验单位应采用压扁或锯切方式销毁车用气瓶,严禁将报废的车用气瓶再次流入使用,并报市证监局办理气瓶登记注销手续。”据了解,上述两起车辆自燃,一起车辆损毁使用的气瓶均未给予检测和报销处理。截至目前,流向不明。

(3)车辆服务性质变更对气瓶使用的影响

东莞市的出租车服役年限是5年,车况合格,可以延期服役,也有车辆服役到期后车况良好会被个人购买。出租车到期后个人购买将会使车辆身份从运营车辆转变为私家车,根据《关于加强车用燃气气瓶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东质监[2012]15)的规定:CNG钢瓶,出租车气瓶投用后两年以内必须进行首次检验,以后每年检验一次;公交车以及其他车辆气瓶的首次检验和第二次检验为每三年进行一次,第二次检验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对缠绕气瓶,定期检验周期不得超过三年。”这里的私家车就属于“其他车辆”,气瓶就从“两年以内必须进行首次检验,以后每年检验一次”转变为“首次检验和第二次检验为每三年进行一次,第二次检验后每两年进行一次。”

这里面存在的问题是,被使用5年的出租车气瓶已经处于疲态,安全性能下降,由于车辆身份的转变气瓶的检测年限也予以转变,这就牵扯到车辆产权变更造成车用气瓶检测和监管存在潜在安全隐患。

(4)外地车辆的气瓶安全管理

车用气瓶施行属地管理,即办理《气瓶使用登记证》所在地就是气瓶的归属地,对气瓶的定期检验按照原则需要到期到所在地进行气瓶的安检和报废,不仅给来莞的外地车辆因气瓶定期检测带来麻烦,也造成了东莞市车用气瓶监管的一些盲区。

(5)LNG车辆气瓶的安全管理隐忧

LNG(液化天然气)因为清洁、经济、技术成熟和续航里程长等优点,被广泛的运用于LNG城巴车、重卡等车辆上。东莞一年多的LNG车辆运营实践经验证明,LNG车辆是替代传统柴油车的理想交通工具,现在已被大力推广,主流是纯LNG原装城巴和气电两用原装城巴车,截至目前,东莞市主要用于”黄标车“的淘汰更换。

LNG(液化天然气)是一种在常压深冷(-160)条件下液化而成的天然气,其物理特性与CNG(压缩天然气)有很大区别,使用的车用气瓶也在工艺上区别较大,但同属于特种设备范畴,需要得到国家法律规范、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监管。

(6)车辆气瓶安全附件的效验

气瓶安全附件的效验一直被我们所忽略,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加气站日常的安全管理过程当中,我们发现车辆运营单位对CNGLNG车辆燃气系统安全附件的定期效验知之甚少,对其安全附件的作用不甚明了。甚至在加气站内加气的过程中,有压力表爆破的现象,成为严重影响车辆运营的安全隐患。

CNGLNG车辆燃气系统都安装有安全附件,安全附件包括:压力表、安全阀和爆破片等,其作用是对气瓶压力、温度的实时监测,在危机情况下的压力释放。压力表和安全阀、爆破片因使用时间长,会出现指针压力检测误差大,安全阀压力排放限压失效等问题。

(7)CNG改装车辆和原装车辆的维护维修

目前东莞市使用的CNG车辆基本来自两个渠道,一种是改装厂在原有燃油车辆上面加装一套燃气设备即改装车辆,另一种是在车辆出厂时就是两用(燃油、燃气)的原装车辆。随着东莞市出租车行业车辆的更新换代,改装CNG出租车将逐渐被原装CNG出租车替代。

CNG车辆进行改装、维修服务的企业,国家施行资质许可制度。东莞目前存在的问题是CNG改装车辆的后期维护维修由东莞市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厚街迅达汽车修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改装厂)两家取得合法资质的汽配公司予以保障,但原装车的后期服务则缺少有合法资质的维修公司予以保障。

通过对改装厂的咨询获悉,改装车辆和原装车辆的燃气系统部件有较大不同,改装厂的一套检测维修系统无法对原装车辆的燃气系统进行检测,也没有相应的部件进行更换。目前原装车采取的措施是在保修期内由厂家进行售后服务,超过保修期,遇到设备部件故障需要更换,不得已就去改装厂进行燃气系统的全面改造,对出租车司机来说,极大的增加了车辆的维护保养费用,有相当一部分出租车司机考虑到经济性问题,不愿意进行部件的更换和系统改造,造成了较大的行车安全隐患。

3 气瓶管控的措施

(1)严格各环节主体责任,杜绝管理盲区

车辆气瓶到期不检测和办理假证件蒙混过关问题的出现,涉及到气瓶使用单位、充装单位和检测单位。首先,通过政府部门的推动,对相关文件的广泛宣传,发挥行业协会和气瓶使用单位的自我约束,在气瓶使用环节将隐患萌芽降到最低,因为气瓶使用单位对气瓶具有所有权;对充装单位也要严格要求,避免因违规充装,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的现象出现。

同时,车辆气瓶作为强检设备,检测单位也应和气瓶使用单位、充装单位形成良好的信息互动。只有在政府部门的监督推动下,发挥使用、充装和检测单位的相互作用,在各环节杜绝监管盲区出现,才能落实各环节主体责任,切实杜绝因气瓶过期充装和办假证加气的种种乱象出现。

(2)统一回收报废渠道,防止衍生二手气瓶市场

东莞市唯一通过资质许可的检测单位是东莞市建兴气瓶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兴气瓶检测站),同时也是气瓶最终进行报废处理的合法机构。加大气瓶检测、报废回收处理的宣传,杜绝气瓶中间环节管理盲区出现,才能很好的预防二手气瓶市场的出现,也是防止重大恶性气瓶爆炸事件发生的重要措施。

(3)加大燃气车辆气瓶普法宣传,提高气瓶使用安全

截至目前,因车辆服务性质变更造成的气瓶检测年限延长,从而对气瓶使用造成的影响还没有凸显。有一个较为显著的问题是,作为公共事业性质的公的公司(气瓶使用单位)对车辆具有统一管理的作用,可通过督促气瓶使用单位即可有效监管燃气车辆的气瓶检验。以后,家庭使用燃气车辆如果趋于规模化,以家庭为单位的车用气瓶安全监管将较为艰难。届时,加强对以家庭为单位燃气车辆的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将十分必要。

(4)配套气瓶安检措施,规范外地燃气车辆管理

结合东莞目前实际,作为充装单位(加气站),对外来车辆的管理施行充装前查看、备份《气瓶合格证》、《气瓶使用登记证》、驾驶证和车主身份证;建兴检测站则需要外地车辆气瓶归属地的《气瓶检测委托书》,气瓶予以检测后出具《气瓶检测报告》,以此将外地车辆气瓶纳入到东莞市车用气瓶监管范围之内。

但随着物流业的迅速发展,CNGLNG车辆的迅速普及,一些跨省市的车辆常年异地作业,相应的气瓶维修、安检和报废都需要政策配套。截至目前,这个问题尚不算突显,只是作为一个监管方向,需要关注。

(5)制定规范,设立检测站点,服务LNG气瓶安检

截至目前,相比较CNG气瓶管控方面成熟的国家和行业规范,如《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GBl7258—2011)、《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l9533—2004)、《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GBT24160—2009)和《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环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24162—2009)LNG气瓶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检测标准还不完善。所以,针对LNG气瓶检测规范亟待制定。

LNG车辆作为东莞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淘汰“黄标车”的重大举措,有必要及时根据本市的LNG车辆气瓶监管实际状况,参考相关城市的成熟做法制定适合本市使用的LNG气瓶从采购、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报废和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全过程的法律规范,为以后大力推进LNG车辆,有力监管LNG气瓶奠定法理基础。

同时,购置和建立LNG气瓶检测的作业站点,也应提上日程,以服务于目前不断增多和届时到期的LNG车辆气瓶的年检。

(6)加强气瓶安全附件设施的检测检验环节监管

车用气瓶的安全附件效验有国家规范要求,安全阀效验周期为l年,压力表效验周期为6个月。在我们与气瓶使用单位的接触沟通中了解,气瓶使用单位认为安全附件的效验应由政府相关部门下发文件才肯进行效验,对充装单位的催促解说普遍不予理睬。所以,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能关注气瓶安全附件的效验监管,保障车用气瓶安全附件的有效使用。

(7)开放燃气车辆维护维修市场,严把监管规则制定

针对目前原装车和改装车这种后期维护维修出现的问题,主要是燃气车辆的燃气配件被一。些品牌的燃气车辆生产商垄断,且维修费用高昂,改装厂因为技术检测成本等方面的考虑,也不愿意添加工艺设施,造成了原装车辆目前后期维护维修出现真空,给不合燃气车辆改装维修条件的厂家提供了隐形燃气车辆维护维修市场。

随着东莞燃气车辆的不断增多,如何在总体安全管理的条件下开放燃气车辆维护维修市场,形成竞争性的燃气车辆维护维修市场,丰富市场燃气车辆配件,提高燃气车辆后期维护维修的质量和降低汽配成本,而在此过程中,监管部门做好制度的建设和监管是市场化燃气车辆维护维修的重要方面。

4 结束语

车用气瓶发生事故危险性高、危害范围广等特点,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国标规范的全过程严格管理。随着东莞市车用燃气的进一步普及推广,车用气瓶的相关问题也会随之凸显,但只要明确和强化车用气瓶各环节的主体责任,严格、及时把控气瓶各环节的安全问题,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就能平稳推进东莞市在交通运输领域“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能让车用燃气在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确保良好的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文作者:盖振兴 邓俊 袁治国

作者单位:东莞市新奥车用燃气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