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参考标准

摘 要

管道类型根据管道输送介质将管道划分为Ⅰ类管道和Ⅱ类管道。Ⅰ类管道包括输送天然气、液化气、煤制气及其他可燃性气体的管道;输送汽油、煤油等高挥发性轻质油品的管道;输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和甲类闪点的液体危险化学品的管道。

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参考标准

管道隐患分级方式重大隐患(存在重大风险的隐患)较大隐患(存在较大风险的隐患)一般隐患 (存在一般风险的隐患)
占压人员密集程度存在10人以上经常滞留的场所、建(构)筑物,占压Ⅰ类管道。存在10人以下经常滞留的场所、建(构)筑物,占压Ⅰ类管道。无人员经常滞留的建(构)筑物,占压Ⅰ类管道。
存在30人以上经常滞留的场所、建(构)筑物,占压Ⅱ类管道。存在10人以上30人以下经常滞留的场所、建(构)筑物,占压Ⅱ类管道。存在10人以下经常滞留的场所、建(构)筑物,占压Ⅱ类管道。
管道建设年限占压建设年限20年以上的管道。占压建设年限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管道。占压建设年限10年以下的管道。
安全距离不足人员密集程度与Ⅰ类管道安全距离不足且存在30人以上经常滞留的场所、建(构)筑物。与Ⅰ类管道安全距离不足且存在10人以上30人以下经常滞留的场所、建(构)筑物。与Ⅰ类管道安全距离不足且存在10人以下经常滞留的场所、建(构)筑物。
与Ⅱ类管道安全距离不足且存在50人以上经常滞留的场所、建(构)筑物。与Ⅱ类管道安全距离不足且存在30人以上50人以下经常滞留的场所、建(构)筑物。与Ⅱ类管道安全距离不足且存在30人以下经常滞留的场所、建(构)筑物。
管道建设年限与建设年限20年以上的管道安全距离不足。与建设年限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管道安全距离不足。与建设年限10年以下的管道安全距离不足。
交叉、穿跨越管线交叉Ⅰ、Ⅱ类管道直接与城镇雨(污)水管涵、热力、电力、通信管涵交叉且没有采取保护措施的。与市政及民用管道交叉净距小于0.3m且未设置坚固绝缘隔离物。或者与非金属管道最小净距小于0.05m的。与线缆交叉净距小于0.5m。
与输送腐蚀性介质管道交叉或者穿越有工业废水和腐蚀性的土壤。
公路铁路建设年限30年以上的油气管道,且无法检测,难以维修的。建设年限20年以上30年以下的油气管道,且无法检测,难以维修的。建设年限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油气管道,且无法检测,难以维修的。
直接穿越时,管道顶部与铁路距离小于1.6m,与公路路面小于1.2m。或者有套管穿越铁路,套管顶部最小覆盖层自铁路路肩以下小于1.7m,距自然地面或边沟以下小于1.0m。距公路和铁路的路边低洼处管线埋深小于0.9m。
阴极保护失效的。穿越铁路或二级以上公路时,未采用在套管或涵洞内敷设的。受交直流干扰,且没有采取排流措施的,或采取措施后仍没有达标的。
河流、水源地等建设年限30年以上的油气管道,且无法检测,难以维修的。建设年限20年以上30年以下的油气管道,且无法检测,难以维修的。建设年限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油气管道,且无法检测,难以维修的。
穿越水域管段与港口、码头、水下建筑物或引水建筑物等之间的距离小于200m。穿越水域的输油气管段,敷设在水下的铁路隧道和公路隧道内的。埋深不符合设计要求,各种支护、水工保护破损,架空段腐蚀严重的。
穿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生活水源保护地的输油气管段存在的隐患。穿越生活水源保护地、大型水域,输油管道两岸未设置截断阀室。
城镇穿越城镇规划区、非城镇规划区并形成密闭空间的长输油气管线。

说明:①本标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②管道类型根据管道输送介质将管道划分为Ⅰ类管道和Ⅱ类管道。Ⅰ类管道包括输送天然气、液化气、煤制气及其他可燃性气体的管道;输送汽油、煤油等高挥发性轻质油品的管道;输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和甲类闪点的液体危险化学品的管道。Ⅱ类管道包括输送柴油、航空煤油、原油等非轻质油品的管道;输送除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和甲类闪点的液体危险化学品以外的管道。③连续占压或安全距离不足情况按1处隐患统计,并将隐患合并情况单独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