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8—2019年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

摘 要

《西安市2018—2019年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西安市2018—2019年采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2018—2019年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西安市2018—2019年采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13日

  西安市2018—2019年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省天然气保供的决策部署,确保民生用气保障不留死角,针对今冬明春上游气源不足、我市供需缺口巨大,压非保民、“煤改气”清洁供暖矛盾突出,对居民基本生活用气和城市燃气系统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威胁等情况,为全力做好今冬明春民生用气保障工作,直面保供短板和制约因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协作、同力保供,统筹做好全市2018—2019年采暖季保供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确保今冬明春民生用气安全稳定供应,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主要任务。

  立足资源供应实际,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体系,统筹今冬高峰供气保障工作,规范用气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重点区域、领域用气需求,坚持以市场化手段为主做好供需平衡。强化监督管理、跟踪问效,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

  落实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的民生用气保供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做好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

  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责任,以气定改推进“煤改气”,加快推进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切实保障供用气设施安全。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分级保供预案规定的保供、限供次序。

  二、责任分工

  (一)市级领导。

  1.吕健常务副市长:对接省政府相关领导、省发改委。在高峰供气前,组织召开中石油、延长集团、陕西燃气集团、长庆气田等上游供气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出现应急情况时力争上游供气单位向我市增加总量,采取有效措施尽量保障高峰月和高峰小时供气量。牵头落实分级保供预案,强化监管,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

  2.王勇副市长:对接延长集团、省天然气公司,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气源协调成果。带队拜访延长集团高层,争取增供气量向我市倾斜,对接延长集团与我市长期合作建设第三气源项目事宜,监督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和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等15家燃气企业做好高峰供气各项工作。按照惯例,择机赴陕北生产一线组织慰问长庆气田和陕西燃气集团员工。

  3.强晓安副市长: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中石油严格履行已签订购销合同的最新精神,持续对接中石油,力争落实今冬明春长贸合同中签订的2.61亿立方米合同气量。

  (二)市级部门。

  1.市发改委:牵头组织我市2018—2019年采暖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气源协调成果,常态化对接省发改委、陕西燃气集团、延长集团和中石油,力争上游气源优先保障我市民生用气。组织召开冬季天然气保供和清洁取暖工作会议,研判天然气供需缺口与大气污染防治之间的冲突和矛盾,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市市政局、市环保局、市铁腕治霾办配合)。

  以坚持市场化原则为前提,在应急保供等特殊时段加强对气源的统筹协调,规范市场主体竞争行为(市市政局、市物价局配合)。

  牵头落实建立健全天然气供需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对可能出现的供需问题和风险作出预测预警,适时组织启动我市天然气应急供应预案。建立健全分级调峰用户制度,按照确保安全、提前告知、充分沟通、稳妥推进的原则启动实施分级调峰。健全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确保供需信息有效对接(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市市政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西安城投集团、各城燃企业配合)。

  2.市市政局: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做好集中供热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督促集中供热企业制定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督促集中供热企业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切实做好应急预案执行工作和安全用气的督导检查工作(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各城燃企业配合)。

  3.市物价局:理顺天然气销售价格,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将调价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方案,举行听证会,尽快完成调价工作。加快建立上下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完善监管规则、调价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气源采购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推行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等差别化价格政策,促进削峰填谷,引导企业增加储气和淡旺季调节能力(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市政局、西安城投集团、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配合)。

  4.市财政局:牵头组织我市冬季高峰供气保障财政补贴和资金准备工作。季节性调价疏导机制未建立前,优先落实去年企业采购LNG价格倒挂亏损的2.1亿元资金,11月15日供暖前,落实补贴资金到位,缓解企业购买LNG资金困难,调价机制建立后统一算账。同时,做好今冬明春采购LNG和议价气的预留资金方案以应对特殊和紧急情况。制定补贴方案,对重点地区和领域因采购高价气而产生的保供亏损给予补贴;对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给予财政资金补助支持;对应急储气设施运行亏损给予补贴(市物价局、市发改委、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配合)。

  5.市环保局:统筹平衡天然气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解决“煤改气”与煤炭削减的矛盾,在确保安全温暖过冬的前提下,抓好大气质量持续改善。“煤改气”要量力而行,坚持“先立后破”“以气定改”,循序渐进,服务国家能源战略、保障天然气供应安全。

  6.市工信委:按照民生用气保障的管理原则,做好本行业用户错峰生产、分级调峰方案,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有序用气,让气于民。

  7.市交通局:做好极端情况下,对公交车、出租车天然气补贴资金的测算和组织发放工作。

  (三)区县政府。

  按照民生用气保障的“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各区县政府的民生用气保供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做好本地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强重大风险安全管控,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西安城投集团、燃气企业和集中供热企业。

  1.西安城投集团:会同市发改委和市市政局,争取增加气源供应,统筹平衡天然气利用和集中供热,严格执行保供次序,落实“压非保民”措施,保障供气、供暖安全、有序。

  2.燃气企业:统筹考虑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能源结构调整、价格变化等多种因素,精准预测天然气需求,尤其是做好冬季取暖期民用和非民用天然气需求预测。根据预测结果,组织气源供应,针对供气缺口多渠道采购气源。制定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冬季天然气保供方案和分级应急预案,加强需求侧管理,全力推进天然气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应急保供信息报送制度。

  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强设施维护和巡查,严格管控各类风险,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自管网压力始终运行在安全压力范围内,确保民生用气安全稳定供应。

  3.集中供热企业:统筹燃气锅炉和燃煤锅炉利用,做好本企业供热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综合施策,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应急保障组织。

  成立全市天然气应急指挥工作组,积极争取上游气源供应,科学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构建全市“一盘棋”的有序用气机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合理部署减限措施,协同组织冬季高峰供气,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组 长:吕健 王勇

  副 组 长:樊军荣、田地、陈长春、王建东、李振高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市政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西安城投集团、各城燃企业

  全市天然气应急指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在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设立指挥部,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实施、推进和落实。

  (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应急指挥工作组实行联席工作制度,由办公室负责,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协调解决具体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督促各成员单位积极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

  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争取广大企业和市民的理解支持。强化突发事件应对,及时正面发声,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防止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各燃气企业每日报送需求预测、日气量指标、缺口、供气情况及采取的应急保供措施;集中供热企业每日报送燃气锅炉运行情况和采取的保供措施。市发改委以应急指挥工作组名义视情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省天然气公司和中石油报送各类天然气保供的请示、专报和信息。

  (五)建立督促检查机制。

  应急指挥工作组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