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技术规程CJJ/T 250-2016在线阅读

摘 要

现批准《城镇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250-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7 跨越工程施工

7.1 一般规定

7.1.1 在河道上进行的燃气管道跨越工程施工作业,应避开汛期和雨季。当必须在汛期或雨期施工时,应建立洪水预警机制和安全预案。

7.1.2 管道测量放线时,应对设计跨越管道、已有地下管线及其他障碍物、跨越结构基础等的位置、地貌进行核对。

7.1.3 跨越工程完成后,应在跨越的起点、终点位置设置标志桩,并应注明跨越管道的名称、规格等。

7.1.4 基坑开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范》GB 50460的有关规定。

7.1.5 当室外昼夜平均温度连续5天低于5℃或最低温度低于—3℃时,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的有关规定。

7.1.6 小型跨越工程采用砌体基础时,砌体基础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的有关规定。

7.1.7 钢桩基础、灌注桩基础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范》GB 50460的有关规定。

7.1.8 管道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支、吊架应按管道同等级进行防腐,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的有关规定。

7.1.9 吊装施工前,应根据跨越形式、施工设备、环境条件等编制吊装方案,方案中应明确安全及应急措施。

7.1.10 预制管道应在各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吊装。

7.1.11 管道吊装施工时,应对吊装点的管道防腐层采取保护措施,并应对防腐层损伤进行及时修补。

7.1.12 管道补偿器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的有关规定。

7.1.13 管道的除锈、防腐宜统一在防腐车间(场、站)进行。除锈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 8923.1的有关规定,除锈等级不低于St3或Sa2.5。

7.1.14 涂刷防腐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涂刷防腐施工环境温度应为—5℃~40℃,相对湿度应小于等于80%;
    2 遇雨、雪、雾、风沙等气候时,应停止防腐层的露天施工;
    3 涂刷前,应清除管道表面的油脂、水分、腐蚀氧化皮、飞溅物、灰尘、毛刺等异物;
    4 油漆涂刷道数、干膜最小厚度应符合设计和涂料说明书的要求。

7.2 管桥跨越

7.2.1 管桥跨越钢结构的制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7.2.2 跨越燃气管道的安装、焊接及检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的有关规定。

7.2.3 桁架等支撑结构吊装前,应对基础进行全面检查,对预埋连接件的位置应进行复核,对吊装件的防腐应进行检查,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吊装。

7.2.4 钢筋混凝土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混凝土结构所用钢筋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的检验及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
    2 模板、支架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范》GB 50460的有关规定;
    3 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的有关规定进行分批检验评定。当混凝土中掺用其他矿物掺合料时,混凝土强度龄期的确定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执行。

7.3 随桥跨越

7.3.1 燃气管道随桥跨越应在征得桥梁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7.3.2 随桥跨越燃气管道的吊装应制定施工方案。当施工影响交通时,应征得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应制定和采取相应的施工交通导流方案、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安全技术及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

7.3.3 随桥跨越燃气管道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吊架的安装不应影响桥梁的结构安全;
    2 支、吊架组件及固定的螺栓、抱箍安装前,宜进行热镀锌防锈处理;
    3 焊接作业前,预埋件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支架与桥体预埋件(或连接处)的焊接应满焊,支架焊缝应焊透;
    5 支、吊架安装应牢固,管道和支承面接触应良好;
    6 固定支架应在补偿装置预拉伸或预压缩前固定;
    7 导向支架或滑动支架的滑动面应洁净平整,不得有歪斜和卡涩现象。

7.3.4 燃气管道安装时应及时固定和调整支、吊架。支架、支座与管道焊接时,焊脚高度和焊缝长度应符合设计规定,不得存在焊缝有裂纹、管道表面有咬边等缺陷。

7.3.5 在桥梁车行道、人行道预留的燃气管沟施工时,应在管沟沿线设置安全护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施工路段沿线,尚应设置夜间警示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