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燃气管理办法》2017年8月1日实施

摘 要

《东莞市燃气管理办法》2017年8月1日实施燃气公司要为每个燃气瓶都建立台账制度,在每个燃气瓶的瓶身上都喷涂公司标记或二维码标签。以后,你家燃气瓶的“身世”,二维码一扫就一清二楚了。

东莞阳光网讯 燃气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从8月1日开始,我市燃气管理新政——《东莞市燃气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按照规定,从下个月开始,燃气公司要为每个燃气瓶都建立台账制度,在每个燃气瓶的瓶身上都喷涂公司标记或二维码标签。以后,你家燃气瓶的“身世”,二维码一扫就一清二楚了。


  《东莞市燃气管理办法》规定,燃气经营企业需建立气瓶管理台账制度,对自有气瓶喷涂权属单位标记或者安装二维码标签,对进出站气瓶实行登记管理。燃气经营企业如果违反规定,不仅要面临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责令整改,还将面临1万元以下罚款。


  东莞某液化石油气公司负责人 彭玉祥:“我们通过二维码扫出来的信息,可以看到里面有气瓶的号码,包括我们充装的单位,气瓶现在的状态正不正常,我们气瓶的规格是多少这些信息。”


  另外,《管理办法》还规定,燃气管网已覆盖的区域,禁止新建小区气化站、瓶组站等临时供气装置供气;原已建设仍在使用的气化站、瓶组站等临时供气装置应当逐步接入市政燃气管网供气。《管理办法》还针对不同类型的燃气企业提出了相应的硬性规定。如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每年至少要为用户免费提供一次入户安全检查,用户应当对入户检查予以配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燃气用户拒不配合入户检查的,燃气经营企业可以根据供用气合同采取暂时停止供气的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