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燃气燃烧器具通用技术条件CJ/T 451-2014全文在线阅读

摘 要

本标准规定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以下简称燃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结构和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警示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商用厨房等使用,以符合GB/T 13611规定的燃气为能源,安装在室内、燃烧产物机械排至室外的燃烧器具。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燃具按功能分类

燃具按功能分为:

——以蒸汽加热食物的蒸类燃具、如蒸箱、蒸炉;

——以明火加热食物的烧烤类燃具,如烧烤炉、烧猪炉、土耳其烧烤炉、烤串炉;

——封闭式烧烤食物的煽炉类燃具,如烤箱、烧鸭炉、比萨炉;

——多功能蒸烤燃具,如蒸烤箱、吹风烤箱;

——敞开式使用平底锅的平头炉类燃具,如乎头炉、矮汤炉、煲仔炉;

——用油加热食物的炸炉类燃具;

——用热板加热食物的扒炉类燃具,如扒炉、铁板烧;

——用水加热食物的煮食炉类燃具,如煮面炉、意粉炉、烫菜炉;

——大锅灶类燃具,如平底炒锅、摇摆汤锅;

——中式炒炉类燃具等。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燃气管路的组成

B1 燃气管路组成()最低要求

下列燃具燃气管路组成最低要求见图B1

——使用或不使用风扇的燃具,但使用常明的或交替的点火的燃烧器

——使用风扇和预吹扫的燃具。

 

B2 燃气管路组成()最低要求

使用风扇,不用常明的或交替的点火燃烧器并不预吹扫的燃具燃气管路组成最低要求见图B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