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CJJ/T 216—2014

摘 要

现批准《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216—2014,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本规程适用于民用和工业建筑中,以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为能源的发动机驱动的多联机热泵空调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验收、运行与维护。

2 设计

21 一般规定

211燃气热泵空调系统的选用应根据建筑规模、类型、负荷特点、参数要求,结合当地气候条件、能源结构、能源价格政策及环保要求等,经技术、经济、安全等综合论证后确定。

212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应由制冷系统、燃气系统、冷凝水系统、监控系统及电气系统组成。制冷系统应包括室内机、室外机、制冷剂管道系统。

213当建筑设有集中排风系统,且技术经济合理时,使用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宜设置能量回收装置。

214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应选用能效比高的设备。

215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工程选用的机组容量、性能参数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气发动机驱动空调(热泵)机组》GBT 22069的有关规定。

22 空调系统

221燃气热泵空调冷热负荷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有关规定。空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JGJ 174的有关规定。

222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分区应按空调负荷变化规律、部分负荷运行的调节要求以及房间的楼层、朝向、使用时问和功能等划分。

223室内机的选择与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机数量和容量应根据房间冷、热负荷确定,且不应超过所选用的燃气热泵机组的技术参数;

2室内机的形式和布置应根据使用房间的功能、布局、气流组织形式、噪声标准、空气质量标准和内部装修等因素确定;

3空调房间的换气次数不宜少于5次/h

4室内机的位置应使送、回风气流畅通,同时应满足整体美观要求;

5当室内机形式采用风管式时,空调房间宜采用侧送下回或上送上回的送风方式;

6回风口的位置应根据气流组织要求确定,且不应没在射流区域,回风口应设置过滤网。

224室外机容量应根据室内机的总容量确定,并应根据制冷剂管道长度、室内机与室外机的高差及同时使用系数等进行修正。

225室外机应使用低压燃气,工作压力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天然气机组的工作压力范围应为标准压力的(0.51.25)倍;

2液化石油气的工作压力范围应为标准压力的(0.71.2)倍。

226室外机可设置在屋顶、地面等场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机安装场所应通风良好、场地平整且不易积水;

2室外机周围不应有易腐蚀、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且不应易积聚可燃气体;

3室外机安装场所应远离建筑物外窗;

4室外机宜设置在防雷保护区内,并应有静电接地措施。当室外机设置在防雷保护区范围外时,应采取防雷措施;

5室外机之间及室外机与周围墙体之间的净距应留有操作和检修空间;

6室外机布置应整齐、美观;

7当室外机设置在屋顶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结构必须满足室外机动荷载及承重要求,并应采取减振措施;

2)建筑物应设置通向屋顶的楼梯、检修通道及检修人员安全防护栏。

8当室外机设置在地面时,应设置护栏或车挡。

227制冷剂管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冷剂管道长度和允许高差应符合室外机性能及节能技术要求;

2不同空调系统的制冷剂管道不得连通;

3制冷剂管道应采用空调制冷专用无缝铜管及管件,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空调与制冷设备用无缝铜管》GB17791和《铜管接头第1部分:钎焊式管件GB116181的有关规定。

228当采用风管式室内机时,通风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有关规定。

229燃气热泵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2210冷凝水应集中排放,且室内机冷凝水管道与室外机发动机排气冷凝水管道应分别设置。

2211室内机冷凝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冷凝水管道宜采用排水塑料管或热镀锌钢管,管道应采取防结露措施;

2凝水盘的泄水支管沿水流方向坡度不宜小于0.010;冷凝水干管坡度不宜小于0.005,且不应小于0.003,并不得有积水部位;

3冷凝水管道的管径应按冷凝水的流量和管道坡度确定;

4当配备冷凝水泵时,冷凝水配管的高度不应超过冷凝水泵的扬程,冷凝水总排水管的高度不应高于系统内最低的室内机;

5冷凝水水平干管始端应设置扫除口;

6冷凝水排入污水系统时,应有空气隔断措施;冷凝水管不得与室内雨水系统直接连接。

2212室外机发动机排气冷凝水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气冷凝水配管坡度不应小于0.02

2排气冷凝水管道应采取保温防冻措施。

2213燃气热泵空调系统的绝热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下列设备、管道及其附件等均应采取绝热措施:

1)冷热介质在输送过程中易产生冷热损失的部位;

2)外壁、外表面不允许结露的部位。

2设备和管道的绝热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冷层的外表面不得产生凝结水;

2)管道和支架之间,管道穿墙、穿楼板处应采取防止冷桥或热桥的措施;

3)采用非闭材料保冷时,外表面应设隔气层和保护层;采用非闭孔材料保温时,外表面应设保护层;

4)室外管道的保温层外应设硬质保护层。

3绝热材料的性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优先采用导热系数小、湿阻因子大、吸水率低、密度小、综合经济效益高的材料。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4设备和管道绝热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的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