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灶安装及验收规程T/CECS 632-2019

摘 要

集成灶安装及验收规程T/CECS 632-2019本规程共分5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 包 括 :总则、术语、安装条件、安装、验收等。本规程适用于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和《集成灶》CJ/T 386规定的集成灶及其附属设施的安装和验收。

 集成灶安装及验收规程T/CECS 632-2019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集成灶安装及验收规程》T/CECS 632-2019于2019.11.8发布,2020.4.1实施。其中

3.4烟气排放
3.4.1当安装环境设置公共烟道时,集成灶的油烟宜排人公共烟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烟系统应有良好的防倒烟、串烟和漏烟结构;
2烟道的开孔尺寸应与排风装置的尺寸相匹配;
3集成灶不应与使用固体燃料的设备共用一个烟道。
3.4.2当安装环境未 设置公共烟道,且集成灶的油烟直接排向室外时,集成灶排烟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穿外墙的排烟管终端排气出口距门窗洞口或给气口的最小净距不应小于0.3m,进风口距门窗洞口的最小净距不应小于0. 9m;
2穿外墙的排烟管出口距地面的垂直净距不得小于0.3m,
排烟管出口应设置在烟气容易扩散的位置;
3外墙排气口宜增加止回阀。

本规程共分5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 包 括 :总则、术语、安装条件、安装、验收等。
1.0.1 为规范集成灶的安装和验收,保证安装工程的质量和用气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和《集成灶》CJ/T 386规定的集成灶及其附属设施的安装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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