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3年——第七篇 燃气工程

摘 要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3年——第七篇 燃气工程:本规定适用于市政公用工程的燃气新建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改扩建工程以及其他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3年版)

发布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
建质[2013]5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市政工程设计分会、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等单位牵头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4月10日

前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市政工程建设对设计深度的要求,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市政工程设计分会组织8家设计单位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4年版)进行修编,主要修改了以下内容:
    1.针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提出的加强建设项目节能、安全生产措施及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在部分可行性研究章节里增加了节能、劳动、安全、卫生、消防和社会评价等相关内容;
    2.对设计阶段的说明书内容及设计图纸做了进一步细化;
    3.增加了环境卫生设施工程、园林和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内容。
    城市轨道交通相关内容单独成册,未列入本规定。
    本规定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各专业主编单位对相应规定负责解释。
    参加本次修编工作的单位有: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修编单位具体分工见专业编写分工表。
    项目组织:栗元珍 钟建
    汇稿:张燕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员:
    总负责人:包琦玮 李艺
    给水工程:郄燕秋 董红
    排水工程:李艺 黄鸥
    道路工程:聂大华 段海林
    桥梁工程:邵长宇 马骉 袁建兵 邓青儿 丁兴国
    隧道工程:曹文宏
    防洪工程:刘德昭
    燃气工程:杨永慧
    热力工程:冯继蓓
    环境卫生工程:李颜强 刘淑玲 刘树峰 靳俊平 刘峰 刘东阳 梁雅滨
    园林和景观工程:朱祥明 茹雯美 朱志红 李青
    投资估算:王梅 陆勇雄 袁弘 郭宇飙 俞宏峰 安晓晶 蔡力

专业编写分工表

章(节)

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

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防洪工程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桥梁工程,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和概预算文件编制深度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隧道工程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环境卫生工程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园林和景观工程

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
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

各专业汇稿、审稿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编制说明

    本规定适用于市政公用工程的给水、排水、道路、桥梁、隧道、防洪、燃气、热力、环境卫生、园林和景观等新建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改扩建工程以及其他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本规定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园林和景观工程设计一般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本规定包括这三个阶段。
    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为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对环境的影响性,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方案。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是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任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某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可简化为可行性方案设计(简称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设计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
    施工图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其设计文件应能满足施工招标、施工安装、材料设备订货、非标设备制作、加工及编制施工图预算的要求。
    对于技术简单、方案明确的小型建设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本规定提出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属基本要求,不影响业主及相关项目设计合同提出的其他要求。根据项目类型和规模,设计文件的内容可适当增减或合并,投标项目的设计文件内容可按标书的要求编制。

第七篇 燃气工程

第一章 燃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1 概述

1.1 项目概况
    简述项目背景、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内容、工程投资、项目承办单位概况等。

1.2 项目条件
    项目所在地的地理位置、性质及人口规模、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
    市政基础设施(重点是与城市燃气的使用、发展有关)的状况、能源供应及消费状况、大气污染状况。

1.3 燃气供应现状与规划
    简要介绍城市燃气的专业规划,说明本项目在当地燃气规划中的位置和作用。当无燃气专业规划时,简要介绍城市总体规划中有关燃气专业方面的内容。

1.4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从发挥城市功能、改善本地区环境状况、促进生产、节约能源、社会经济效益和提高城市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论述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5 编制依据
    1.5.1 业主的委托书及有关的合同、协议书。
    1.5.2 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文件。
    1.5.3 城市总体规划和燃气专业规划。
    1.5.4 与上游的供气协议或意向书。 .
    1.5.5 工程勘察报告。
    1.5.6 主要法规、规范、标准。
 
1.6 编制范围
    说明本研究报告的编制范围、内容和要求以及说明在本阶段要求委托其他单位专门研究的项目或有关专题研究项目。

1.7 工程内容概述

2 供气规模及气化范围

2.1 燃气市场需求调查与分析。

2.2 城市燃气的供气原则、气化范围及气化率。

2.3 各类用户耗气量的计算。

2.4 气量平衡计算。

2.5 各类用户小时计算流量。

2.6 供气规模的确定。

2.7 储气调峰量的计算。

3 工程方案

3.1 厂站工程
    3.1.1 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
        厂址自然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外部条件(供水、供电、排污、消防、防洪、交通等)、运输方式(水路、公路、铁路)的方案比较及推荐意见。
    3.1.2 厂区总平面布置
        分区布置情况、厂前区布置、运输装卸设施情况、辅助设施情况、总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绿化覆盖率及扩建设想等。
    3.1.3 工艺
        各类工艺路线阐述;设计原则、设计规模、生产方法及工艺流程的方案比较及推荐意见。
        主要设备选型计算、配置及相关说明。
        重要原料、燃料的品质要求、来源、供应方式及可靠性;灰渣和废弃物的数量及去向;化工产品销售去向及状况预测。
    3.1.4 公用工程
        包括给水、排水、污水处理、暖通、空调、供电、自控仪表、通信等系统和土建工程。该部分只要求一般性简要描述,重点说明有特殊要求或需采用新工艺、新设备的部位。

3.2 燃气管网工程
    3.2.1 压力级制的确定。
    3.2.2 储气方案比较与选择。
    3.2.3 管网布置及水力工况分析。
        主干线管网的布局、走向及水力工况分析;确定管径及管网长度。
    3.2.4 储配站数量、位置及通过能力的确定。
    3.2.5 调压站数量、位置及通过能力的确定。
    3.2.6 管材、设备及管道防腐措施。
    3.2.7 特殊地段(如重要的穿、跨越工程等)的设计方案。
        注:宜进行多方案分析比较。

3.3 监控系统工程
    3.3.1 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拓扑结构,系统类型。
    3.3.2 测控中心及各级测控站的功能描述。
    3.3.3 通信方式及联网通信站点选择。
    3.3.4 测控中心主要硬件设备的配置方案。

4 主要工程量及主要设备材料

4.1 厂站及管网工程量
    包括厂站的规模及数量,各种管线及附属设施,主要设备材料的规格及数量。项目中有需要进口的特殊设备时,应特殊说明。

4.2 监控系统工程量

5 环境保护

5.1 执行的环境保护标准。

5.2 说明用气或建厂地区的环境现状。

5.3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灰渣排放量及噪声的估算。

5.4 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专项投资估算。

5.5 环境影响初步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说明本项目实施后对环境质量的改善程度)。

6 节能

    说明本项目中主要耗能的部位,能源种类以及采取的相应节能措施。计算本工程能源投入产出比,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 消防

7.1 应遵循的消防规程和标准。

7.2 说明重点防火部位、采取的消防措施及投资估算。

8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8.1 应遵循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8.2 简述生产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以及造成危害的因素。

8.3 采取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措施。

9 项目实施

9.1 承办企业情况
    简要介绍承办企业实施和运行、管理本项目的能力。

9.2 劳动组织及定员
    说明本项目建成后的组织机构模式及各岗位人员配置数量。

9.3 配套设施和维护、抢修设备
    除说明厂、站工程项目已包含的办公、管理用房之外,还需另外说明单独配置的办公、管理、营业用房的建筑面积;为维护、抢修需配置的车辆、机泵等设备。对上述配置作出费用估计。

9.4 项目进度计划

10 项目招标要求及内容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11 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经济评价

    见本规定《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和概预算文件编制深度》相关章节。

12 效益分析

12.1 环境效益分析。

12.2 社会效益分析。

12.3 能耗分析。

13 结论和存在问题

13.1 结论及建议
    在技术、经济、效益、环境等方面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本项目的总评价和各项建议。

13.2 存在问题
    说明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

14 附件

14.1 上级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建议书的审查意见和批复文件。

14.2 当地规划管理部门对本项目厂址用地,管网布局认可的文件。

14.3 有关外部市政配套(水、电、暖等)条件,原料及燃料、上游供气部门的意向性协议文件。

14.4 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

14.5 环境评价报告。

15 附图

15.1 项目区域位置图。

15.2 气源厂、储配站、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总平面图。

15.3 各厂站的工艺流程图。

15.4 燃气管网(含调压站)平面布置图。

15.5 燃气管网水力计算简图。

15.6 计算机监控系统拓扑结构示意图。

15.7 其他必要的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