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热水器成安全监管“盲区” 广东年均269人“洗澡死”

摘 要

2012年至2016年,广东省平均每年因使用燃气热水器煤气中毒而死的人高达269名,远高于因火灾死亡人数. “直排式热水器”和不按要求安装管道的“烟道式热水器”,是导致“洗澡死”的罪魁祸首

 

  ◆ 2012年至2016年,广东省平均每年因使用燃气热水器煤气中毒而死的人高达269名,远高于因火灾死亡人数

  ◆ “直排式热水器”和不按要求安装管道的“烟道式热水器”,是导致“洗澡死”的罪魁祸首

  ◆ 这两种产品在居民家庭中大量存在

  ◆ 致命风险在生产、销售、安装、管理等环节就已埋下

  ◆ 相关部门应重视各环节暴露的安全风险,以“守土有责”态度积极作为,避免安全问题“击鼓传花”,减少惨剧发生

  立冬已过,凛冬将至。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广东省调查发现,每年城乡居民家庭因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导致煤气中毒死亡的人数,甚至超过火灾致死人数。据广东省权威部门透露,“洗澡死”重灾区名单上,现代大都市广州、深圳赫然在列。

  在卫生间安装使用“直排式热水器”,以及不按要求安装管道的“烟道式热水器”,是导致“洗澡死”的罪魁祸首。而这两种产品却在居民家庭中大量存在。

  本刊记者采访发现,燃气热水器从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到管理各环节仍存在安全隐患,是群众日常生活中安全监管的“盲区”。

  受访业内人士呼吁,相关部门要守好“责任田”,加强法律惩治和社会治理力度,把煤气中毒列入对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对不安全的燃气热水器遏制增量、改造存量,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 顾客在选购燃气热水器

  热水器“排毒”猛于火

  今年1月5日,广州市越秀区西胜街城中村一栋自建楼内,1名外来务工人员洗澡期间煤气中毒死亡。

  本刊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卫生间面积不足两平方米,墙上挂着一台未安装排气管道的烟道式热水器。死者亲友匆匆料理完后事就走了,房东远在国外,出租屋贴上封条一锁了之,相当于无人担责。社区民警说,租户为了防风防鼠,门窗都关得严严实实,出事时整个屋子密不透风。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从权威部门独家获得的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6年,广东全省经公安部门现场勘验过的因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造成煤气中毒致死事件1274起、1344人死亡,平均每年死亡人数高达269人,远高于因火灾死亡人数。

  2016年,广东全省火灾死亡133人,而当年因燃气热水器煤气中毒死亡人数,广州市达73人、深圳市达46人、中山市达37人(同期中山火灾死亡人数4人),仅此三市“洗澡死”人数就比全省火灾死亡人数还多两成。

  “实际因使用燃气热水器而中毒死亡的人数可能多于统计人数。”知情人士说,“因为绝大多数家庭发生煤气中毒后会立即送医院,抢救无效在医院死亡、家属对死因无异议的,就不会报警,因而不会有公安现场勘验、不会体现在上述统计中。中毒致伤、致残者数量就更不好统计了。”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介绍,医院对死亡病人都按规定分类登记,集体性中毒按事故有关规定报告,但中毒个案没有纳入法定报告。因此,对于居民家庭煤气中毒造成的死伤,卫生系统并无规范报告统计。

  然而,“洗澡死”并非广东独有。以“热水器+中毒+死亡”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发现,近五年来全国共有27个省区市发生过燃气热水器问题致人洗澡期间中毒死亡的事件,而大多数地区案件数量都在20宗以上。

  其中,排气条件差、管理松懈的出租屋和小旅馆是发生“洗澡死”的重灾区。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琬说,受害者家属可能会选择与房东等责任方“私了”,有的虽然走了法律程序但最终选择和解或调解、赔偿了事,还有的受害者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不敢追责、不懂维权,尤其是在城市务工的流动人口,遇到这种事故更容易“自责”、“自认倒霉”。

  警惕四环节风险点

  谁是“洗澡死”的罪魁祸首?本刊记者调查发现,多条线索指向了直排式热水器和未按设计要求安装排气管道的烟道式热水器。

  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佛山)检验部部长张明伟介绍,按照废气排放方式,燃气热水器可分为直排式、烟道式、强排式和平衡式4种。其中直排式热水器将废气直接排放在安装处,其他3种通过安装排气管道排出室外。

  上世纪末,原国家轻工业局和国内贸易局下发过禁止生产、销售直排式热水器的通知,但此通知并无法律强制力。

  本刊记者走访了广东多家大型家电卖场、城乡结合部商铺和知名电商,未发现有直排式热水器销售,但大量家庭过去购置的仍在继续使用。深圳市平湖街道近期通过财政置换补贴方式,就为居民家庭拆除了近4000台直排式热水器。

  张明伟说,目前安全隐患最严重的是烟道式热水器,如果不安装排气管道,烟道式跟直排式一样是就地排放废气,但目前国家既未要求排气管道与热水器一起装箱出厂销售,更没规定强制安装。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实地调查发现,使用者为了防寒而把门窗封堵得严丝密缝,虽然是“洗澡死”事故原因之一,但致命风险却是在生产、销售、安装、管理等环节早已埋下。

  风险点一,部分燃气热水器安全生产质量缺乏保障。

  广东省质监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尽管燃气具属于特种设备,采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但家用燃气热水器生产门槛非常低,一些小微企业、小作坊取得许可证后,有的偷工减料,有的“挂羊头卖狗肉”,也有代理经销商向小微企业订购“白版机”、贴牌销售。

  风险点二,烟道式热水器销售仍缺乏硬性规范,确保安全的排烟管道则“可卖可不卖”。

  烟道式燃气热水器最低只卖300多元一台,实体店和电商广泛出售。某网络购物商城“顺德厨卫电器批发商”店销售知名品牌“万家乐”烟道式热水器,388元一台,不包安装,也不配、不售排烟管,消费者需自行解决。

  汕头市金平区金砂乡一家电器批发店老板对暗访的本刊记者说:“烟道式热水器最便宜,两百元一台,不用装管道那么麻烦,不会出事的。”

  然而,多地司法判决表明,热水器销售者须为这种过于自信的疏忽承担法律责任。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今年公布的一个热水器未安装排烟管道致两人死亡案例显示,热水器销售者被死者家属告上法庭,因未督促打孔安排烟道、未尽到相应义务被判决承担30%的责任、赔偿15.6万元。

  风险点三,热水器安装者易忽视安全风险,甚至有的不具资质者也在其中“浑水摸鱼”。

  “安装热水器时不注意排气安全、导致他人使用后死亡的案例并不鲜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晓君说,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重大事故,其行为可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一份司法文书显示,厦门康斯宝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某,明知公司没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却从2009年开始擅自承接燃气热水器的安装、维修等售后业务,还聘用了未取得燃具安装资格的钟某为安装、维修工人。他们安装的一台热水器在数年后导致一人洗澡期间死亡,苏某和钟某被法院判决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风险点四,作为“洗澡死”多发之地,一些出租屋和小旅馆经营者容易漠视安全管理。

  虽然品牌热水器商品包装上一般都标有“安装在室外”等警示,但一些安全意识淡薄的经营者却容易忽视。

  在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发现,因“洗澡死”事故承担责任最多的便是出租屋和小旅馆经营管理者。如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一份判决书显示,李某某、刘某某夫妇将其租赁的常德市火车站金汇广场门面私自改造成“家运”宾馆,廖某某及其子女2013年在该宾馆住宿时由于燃气热水器安装不当、房间通风不畅而相继死亡。法院判决李某某、刘某某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守好安全管理“责任田”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发现,在安全管理相对规范的广州市、深圳市、中山市,“洗澡死”却成为高发事故。这一方面是因为此类事故零星散发在普通居民家庭,不易引起社会关注;另一方面是因为,目前尚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问责“洗澡死”,由于“洗澡死”并未计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其伤亡规范统计、监管处置都有难度。

  本刊记者采访发现,质监、安监、公安、卫生等部门对“洗澡死”事故仍不够重视,且有“击鼓传花”倾向:有的部门指出需要其他部门先配合,自己才能有所作为;有的称“无法可依”,国家应先制定强制标准、立好相关法律才能追责;有的说要其他部门认定“洗澡死”为生产安全事故才能执法……

  对此,受访人士感到担忧:全国各地特别是寒冷地区的欠发达中小城市和乡镇,随着经济水平提高、家庭居住环境改善,到公共澡堂洗澡人数大量减少,燃气热水器大量进入家庭,如果对其质量安全和安装安全不加整治,“洗澡死”的风险不可低估。

  受访专家认为,相关部门应重视当前燃气热水器在生产、销售、安装、管理、使用等环节暴露的安全风险,以“守土有责”态度积极作为,避免安全问题“击鼓传花”,减少惨剧发生。

  在国家管理层面,建议对家用燃气热水器制定强制标准,以更强硬法律手段禁止生产销售直排式燃气热水器。质监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力度查处整顿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气热水器的厂家及经营商,重点加大对城中村、小店铺等场所的巡查力度,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个人,可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将线索移交,让检察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行业管理方面,建议监督落实燃气热水器安装规范,明确瓶装液化气经销单位的用气安全责任,要求其教育、督促罐装气消费者消除热水器隐患。

  在基层治理领域,建议开展燃气热水器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整合村居安全员、网格员、计生员、治安员等力量,重点对出租屋、小旅馆等场所燃气热水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挨家挨户“敲警钟”,提醒群众增强安全意识;同时通过置换补贴、设置抢拍期限督促业主和经营者消除隐患,对到期后安装使用仍不合理的燃气热水器予以强拆。

  在司法维权领域,建议加强热水器消费者法治宣传教育,发现家用燃气热水器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后应及时报警、举报,同时督促公安机关对涉嫌过失致人死亡、重大责任事故者进行立案侦查,确保司法力量发挥更大震慑力。(刊于《瞭望》2017年第46期,《燃气热水器成安全监管“盲区”》 记者 钟玉明 詹奕嘉)